广西档案查询费收取文件_广西档案查询费标准
2023-07-07
广西档案查询费收取文件
公民的个人档案是其重要的证明材料,也是公务员、招聘单位等在招聘、调配、晋升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广西省制定了档案查询费标准。
查询费用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15)22号),档案查询费主要包括档案服务费、复印费、检索费、挂号信费、快递费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广西省申请查询个人档案需要交纳的查询费,标准如下:
查询:每名公民免费查询2次,从第3次开始每次收取30元服务费、20元复印费及实际发生的检索费、挂号信费、快递费等费用;
档案调动查询: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调拨的档案无需再收取查询费用;
法院调阅查询:收取10元/个人服务费和实际发生的检索费、挂号信费、快递费等;

保密查询: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档案查询方法
公民到各区县人才中心网点直接查询,或者登录广西个人档案服务平台自行查询,也可以在所在单位申请查询。
使用个人档案查询服务平台在线查询或在窗口查询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广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公民提供了规范、便捷的个人档案查询服务,收取档案查询费符合相关要求,也维护了个人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